我校举行全校财务培训 - 中山大学新闻网我校举行全校财务培训 稿件来源:财务与国资管理处
作者:财务与国资管理处
编辑:蔡珊珊
发布日期:2016-09-05
阅读次数: 为了落实中办发﹝2016﹞50号文件精神,确保放管服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我校适时颁布了新的差旅费会议管理办法。为了让全校教职工尽快了解熟悉文件规定,学校安排在2016年9月2日下午在南校区举行国家政策及校内制度解读培训,李善民副校长主讲。本次活动受到校内师生高度关注,各院系主管领导、财务助理、各科研机构负责人、项目团队科研助理、各附属医院财务负责人、学校教职工等超过500人参加了培训。我校举行全校财务培训 李善民副校长首先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进行了解读,介绍了文件出台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李善民副校长表示,为做好《意见》的落实,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在今年年底以前,学校将制(修)订科研项目资金内部管理办法,对科研项目预算调剂、科研项目间接费用管理、科研项目劳务费使用和发放、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管理等做出细化规定;另外还将制定完善内部报销管理规定。 李善民副校长重点介绍了我校在8月31日出台的《中山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和《中山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的起草背景,并对两个办法的主要内容、报销管理规定、原则和要求等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李善民副校长强调,学校希望通过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务求做到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营造良好环境。 会后,大家踊跃提问,主动关注中山大学财务信息服务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了解财务信息动态。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在两个办法出台后第一时间进行了政策解读,有效促进了大家对国家政策和校内制度的深化理解和学习掌握,对形成上下联动、全校一盘棋的工作局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财务部门将收集各方意见、优化服务流程,也会陆续在各个校区开展宣讲服务。